一種專注集中、對暗示的回應能力提高的意識狀態——你全程是清醒的,聽得到、感受得到,也隨時可以選擇要不要回應。
催眠(Hypnosis)不是睡著,也不是失去意識。美國心理學會(APA)第 30 分會「心理催眠學會」在 2015 年修訂的正式定義是:一種涉及專注集中與周邊覺知降低的意識狀態,其特徵是對暗示的回應能力增強。
拆開來看就三件事:注意力變得很集中、周圍的干擾暫時退到背景、你對引導的語言變得比平常更容易接收。
這其實是你每天都會經過的狀態。看電影看到忘記手機在哪、開車開到錯過交流道、睡前那段半夢半醒——那些都是自然發生的類催眠狀態。差別只在於:在諮詢裡,這個狀態是被有意識地引導出來、並且有方向地使用。
我不會對你數到三然後打響指。真實的催眠比那安靜得多——通常是從呼吸、從你身體現在的感覺開始,讓注意力慢慢往內收。
進到那個狀態之後,我們處理的不是「道理」,而是身體和情緒記得的東西。很多人卡住不是因為不懂,是因為懂的那部分和感覺的那部分不在同一個地方。催眠讓我們有機會直接跟感覺的那一端說話。
整個過程你都會知道自己在哪裡、在做什麼。想睜眼就睜眼,想停就停——主導權從頭到尾都在你身上。
這是我最常被問到的一題,而它的來源其實很清楚:舞台催眠和電視節目。學界也認為,大眾對催眠的誤解主要來自表演性質的呈現,這是這個領域推廣上最大的阻礙之一。 舞台上那些「被控制」的人,是自願上台、願意配合表演的。在諮詢室裡沒有觀眾、沒有表演,只有你和你想處理的那件事。任何你不願意的事,催眠師都無法強迫你做。